员工离职后,公积金的转移流程如下:
点击缴存人状态变更。
选择“离职封存”,并录入需要办理转移的员工账号及确定封存。
确认公积金账户是否已处于封存状态。
原单位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和封存手续,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
退出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同城转移。
输入员工身份证号和转入单位账号,点击确认转入。
如果员工去外省市工作并已在新单位开设公积金账户,需要与新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沟通,了解当地的增员流程和所需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以完成增员。
可以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直接线上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在办理转移过程中,需要确保职工在本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外省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信息一致,避免因信息不匹配导致转移失败。
确认职工是否符合外省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转出条件,包括账户是否处于封存或停缴状态,是否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等。
职工在新入职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携带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前往原公积金缴纳的开户银行。
提交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并将所有公积金及利息转入新单位下的个人账户中。
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移清册,并加盖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建议:
员工在离职前应与原单位确认好公积金的转移事宜,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避免影响转移进度。
如果员工在异地工作,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新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政策和转移流程,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