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修订内容,认缴期限已经修改为 不得超过5年。具体规定如下:
202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如果剩余认缴出资期限在2027年7月1日后超过5年,则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因此,无论是新设立的公司还是之前成立的公司,认缴期限均不得超过5年,并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缴。建议企业及时修订公司章程,确保符合最新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