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为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制度。
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的重要途径。
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
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执法和监督查处制度。
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耕地保护违反法规的行为。
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耕地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完善占补平衡落实机制。
加强对补充耕地主体补偿激励和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
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
提升耕地质量,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
确保本行政区域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设立保护标志,严格保护和管理。
耕地地力分等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