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道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不少于 15米。因此,在规划新建房屋时,应确保与省道保持至少15米的距离,以避免违反相关法规。这样的距离要求旨在保障公路的运行安全,防止因建筑物过于靠近道路而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有利于节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