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应当在 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户口登记。具体规定如下: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新生儿在出生后1个月内未申报登记,但申报登记时已满1周岁未满6周岁的,按"补报往年出生登记"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时年满6周岁的,按“户口补录”规定办理。
父母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非婚生子女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及亲子司法鉴定书。
线下办理:前往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
网上办理:通过当地公安局提供的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逾期办理户口登记可能会导致额外的罚款,具体金额因地而异。
建议尽早办理户口登记,以便后续办理医保卡、少儿住院基金等事宜。
综上所述,新生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户口登记,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