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办是 负责地名管理的办事机构,其职能包括:
包括各类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与公布,指导和监督各类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对各类地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组织地名调查,编撰和出版地名刊物、地名图,指导镇、街道地名工作。
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注销、标志设置、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以及村(居)委会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确保地名使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负责边界勘察、编辑行政区划资料、城乡单位牌号编排管理、地名资料收集整理、地名录的编制等。
综上所述,地名办是负责全市地名的规划、管理、服务和监督的部门,其主要工作涉及地名的命名、更名、注销、标志设置、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规范地名使用,提高地名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