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出结果的时间主要取决于事故的类型和具体情况。以下是不同类型事故的处理时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并送达当事人。
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交警接到报警后,在现场勘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检验鉴定(尸检),鉴定在30到60日之内完成,将鉴定结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的3日内重新鉴定,无异议的确定鉴定结论,交警会书面通知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通知肇事者5日内领取扣留车辆,再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复核,30日内出结论。当事人无异议的在10日内申请交警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综合以上信息,事故处理结果的时间范围如下:
一般事故: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15日内政府批复。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政府批复,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0日。
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鉴定结论确定后10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需复核的30日内出结论。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需检验鉴定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
请根据具体事故类型和实际情况,对照以上时限了解事故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