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中,“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具体来说,第三者不包括以下几类人:
即保险公司本身。
即购买保险并签订保险合同的人或组织。
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是被保险人,其家庭成员也不属于第三者。
无论是车上还是车下,均不属于第三者。
包括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无论他们是否在车上,都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这些人可以视为第三者。
总结来说,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那些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并且不属于上述列举的人员和财产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