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违建通常由以下部门监管:
1.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范围或违反规划的建筑物违法行为。
2.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包括对违章建筑的监督管理。
3. 建设部门:负责处理未经审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的建筑物违法行为。
4. 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未经批准或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建筑物违法行为。
5. 市政部门:负责处理未经审批或违反城市规划的道路、桥梁、公园等市政设施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章建筑后,会进行核查,并可能要求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违章建筑。
如果您发现门头存在违建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