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员工的产假至少为 90天,不得因为其他原因而减少。此外,如果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综合来看,女员工的产假至少为90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为难产、多胞胎生育或流产等原因有所增加。地方另有规定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