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健康证 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它证明受检者具备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是从业者上岗工作之前必须要做的体检检查证明。健康证主要涉及以下行业和疾病:
包括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等。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如旅店、宾馆、理发店、美容院、酒吧、影剧院、网吧、歌舞厅、游乐园、公共交通工具等。
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
在校学生在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也需要进行健康检查。
健康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从业人员需要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如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则不予办理健康证。
办理健康证的流程通常包括:
1. 进行健康查体。
2. 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办理健康证明。
公共场所健康证旨在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防止疾病传播,从而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