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农村承包地的分配一般按照家庭人口数量进行,每位家庭成员均可获得相应的耕地份额。
土地承包关系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中的全体本村村民(包括新增人口)共享对承包地的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等各项权利。
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将延续30年不变,2027年将不再进行新的土地分配。
农村土地分配应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尊重民意,符合政策,不违规、不漏项、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后遗症。
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分配应通过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地进行,承包方案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根据平原、丘陵、山区及民风民情等特点,分类实施,不搞统一模式,不搞一刀切。
土地被征收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如果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农村家庭土地可以由家庭成员协商后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政府提出分割请求。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这些原则和做法确保了农村土地分配的公平性、合法性和稳定性,同时尊重了农民的意愿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