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及处方: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一般为5000元。
药费:包括住院期间的药品费用。
检查费:包括辅助检查如理疗、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住院期间的手术费用。
护理费: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具体补偿比例根据医疗费金额而定,例如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可以按照住院报销标准进行报销,需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不予报销的费用:包括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
部分费用限额:如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等。
建议
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以充分利用报销政策。
提前了解政策:在就诊前了解相关报销政策和所需材料,确保顺利报销。
保留相关凭证:妥善保管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报销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