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和审理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时间的概述:
中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特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院作为二审法院时,刑事案件的二审审限为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民事案件的二审审限也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实践中,如果中院开庭后没有明显的一审审理错误,一般较为迅速地出判决。但如果案件存在疑问或涉及人数较多,可能会导致判决时间较长。
综上所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通常在两个月左右,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类型、审理程序及特殊情况而有所延长。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时间信息,建议咨询相关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