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可以提前 三个月进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建议车主适当提前年检时间,避免在年检到期前几天办理,以免因临时有事导致年检逾期,从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