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指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
直系血亲:包括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此外,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也属于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包括亲兄弟姐妹、与叔伯、姑母、堂兄弟姐妹、舅父、姨母、表兄弟姐妹等。
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姻亲关系不同于血亲关系,它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形成的。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这些亲属在日常生活中通常被视为较近的亲属。
指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家庭成员之间通常存在抚养、赡养等权利和义务关系。
总结起来,家属关系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三大类,其中血亲关系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而亲属关系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近亲属和家庭成员。这些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涉及法律、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