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人证(残联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身份证复印件
2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如有医院病历,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若《残疾证》遗失,需提供《遗失声明》
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县级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
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
评定结果需公示五个工作日
县级残联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存档相关材料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等待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待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服务允许申请人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
办理残疾人证时,一二级残疾人一般不用缴纳新农合,三四级残疾人如果是低保户或贫困户可以不用缴纳,否则应按规定缴纳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残联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