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和户口簿;
2. 土地登记申请书;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如土地批文、土地使用权证等;
4.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等;
6. 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7. 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8.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9. 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10.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11. 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12. 法院判决中使用土地的情况,如占有、侵占、善意或恶意、长期或暂时等。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土地确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