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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推动《大流行协定》落地实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1 10:33:00    

当地时间5月20日,第78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大流行协定》。




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夏刚表示,中国始终是多边主义的践行者和捍卫者,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国建设性参与《大流行协定》谈判就是典型例子。中国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做好《国际卫生条例》履约实施和《大流行协定》相关工作,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大流行协定》谈判工作。国家疾控局应急处置司司长胡光介绍,在谈判中,中国倡导各国加强团结与合作,在多个条款中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发挥主导作用,共同完善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提升全球预防、防范和应对的能力。在大流行预防和监测等技术议题上,中国秉持科学精神,提出合理的案文修改意见,深度参与相关案文起草,为推动案文达成共识发挥重要作用。在中方推动下,各方同意将监测范围聚焦于具有大流行潜力的新发和再发传染病,明确信息分享的机构范围,减轻缔约国的履约负担,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此外,中方加入巴西、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等国发起的“公平之友小组”,积极呼应发展中国家合理诉求,展现了负责任大国形象。


制定《大流行协定》是新冠大流行后全球卫生安全治理改革的重要举措。世界各国希望借此改善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推动解决新冠疫情期间世界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应对乏力等问题,提升全球预防、防范和应对下一个传染病大流行的能力。《大流行协定》提出建立一些新的工作平台或机制,将改变大流行相关监测、防范、应对等工作规则,促进大流行相关产品的研发与分享,调整大流行相关产品的生产、分配秩序。


据了解,《大流行协定》从研发、生产、技术转让、惠益分享、产品供应、筹资等方面提出措施,以解决目前存在的公平性问题。在研发方面,要求缔约国开展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机构建设,促进发展中国家参与研究,并快速分享研究信息和成果。在生产和技术转让方面,要求缔约方采取转让大流行相关产品生产技术和技能等措施,提高全球大流行相关产品生产的可持续性,推动地域分布多样化,增加可持续、及时和公平获取此类产品的机会。在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方面,提出建立一个由世界卫生组织管理的“世卫组织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系统”,以迅速分享具有大流行潜力的病原体材料和序列信息,并分享因使用这些材料和序列信息产生的惠益。在产品供应方面,提出建立一个由世界卫生组织主导的全球供应链和物流网络,以保障全球公共卫生需求。此外,提出设立一个资金协调机制,为实施《大流行协定》提供更可持续和预测的资金。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此前发布的公报中表示:“通过就《大流行协定》达成共识,各国不仅制定了一项让世界更安全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协议,也表明多边主义依然充满活力。”


按照《大流行协定》相关安排,在第78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案文后,世界卫生组织将成立政府间工作组(IGWG),就协定第12条(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系统)所述附件进行谈判,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上述工作组和缔约方会议提供咨询意见。有关附件的谈判成果将提交第79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待该附件通过后,与《大流行协定》主案文一起向各成员国开放签署并按程序生效。“中方将继续积极参加相关附件的谈判,推动《大流行协定》更加科学、公平,并有效落地实施。”胡光表示。


夏刚指出,当前,全球公共卫生治理面临新的严峻挑战。中国将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公平、有效、可持续。未来,中国还将继续深入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为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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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首席记者 姚常房 记者 杨世嘉发自日内瓦

编辑:管仲瑶

校对:杨真宇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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