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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58:44    

民事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民事起诉状

包含标题、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落款等五部分。

标题居中填写“民事起诉状”。

诉讼主体需分别写明原告与被告的信息,多个原被告需依次列举。

原告为个人的,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需具体明确,有金钱给付内容的金额必须明确。

事实与理由部分需真实、简明扼要地叙述纠纷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内容,并说明起诉依据的原由或相关的法律规定。

落款包括受诉法院、具状人、日期三部分。

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

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委托代理人(律师、近亲属、工作人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视情况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劳动合同等。

证据材料复印件

需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原告自留。

证据应当能够充分全面的证明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

常见案件所需证据材料包括借条、借据等,具体案件所需证据材料可能有所不同。

其他材料

若申请诉前保全,需提供保全申请书、担保函等。

若提供类案参考文件,需与起诉状份数相一致。

注意事项:

提交的起诉状份数需比被告人数多一份,并提供原件供法院留存。

提交的证据材料复印件需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为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适用)。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并由委托人及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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