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国家层面明确规定了建筑密度的上限,例如,新建住宅小区的住宅建筑密度:
四层普通住宅可按26%计算
五层普通住宅可按23%计算
六层以下不得超过20%
地方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不同城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如建筑气候Ⅱ区,国家规定多层28%,中高层25%,高层20%的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 = 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100%
建筑层数:一般而言,建筑物层数越高,其密度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