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线上申请无需提交)
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 房地产权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居住在单位或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或学校出具的 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 寄宿证明。
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 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和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通过“随申办”移动端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