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办理落户,有以下几种途径:
地址:市南区中山路57号。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需填写申请表并进行相关体检。
办理方式:可以亲自办理,也可以通过青岛市政务服务网站或手机APP在线办理,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最后预约到公安部门办理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或者取得购房合同及发票)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不动产权证或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签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办理地点:房屋所在地派出所。
注意事项:合法产权房屋尚未办理权属证明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待房产证办好即可迁移至房产地址上。
适用对象: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毕业多年的本科生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毕业多年的专科生与青岛市用工单位签约3年并交纳社保满3年的人员等。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办理方式:通过工作单位提交申请,并符合青岛市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条件。
符合条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满足一定积分要求的人员。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
办理方式:到拟迁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机构办理,需开具准迁证。
适用对象: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等。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办理方式:到拟迁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机构办理。
建议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