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上访是指 信访人未遵循规定程序,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诉求的行为。信访制度是一种公民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政府提出诉求、意见或建议的渠道和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信访制度的运行规则是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的,这是因为政府机构和部门之间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如果信访越级,就会打乱这种层级管理的秩序,可能导致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甚至会造成混乱和冲突。
此外,越级上访大部分情况下不具有合法性。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信访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上访,不得越级上访。越级上访可能会给政府部门带来额外的工作负担,因为越级信访可能需要更多的调查和协调工作,这会影响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还会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
尽管越级上访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反映了公民对现行制度的不满和无奈,但这种行为并不被支持或受理,因为它违反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因此,建议公民在遇到问题时,应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信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