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执行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第三人占有的动产以及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动产等。
包括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不动产等。
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保险现金价值、网络支付账户余额等。
如拆迁利益、到期债权、数字人民币、收费权、排污权、网络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
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收益,但知识产权本身不能被执行。
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如荣誉奖章等虽然具有价值,但不允许法院强制执行。
包括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
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法人分支机构也可以被直接执行。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用于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这些财产在申请执行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拍卖等措施,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执行过程中法院也会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执行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