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 18周岁的公民被认定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具体来说,成年人的定义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这些公民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总结:
18周岁是法律上成年人的明确界限。
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也可以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建议在涉及法律事务时,以18周岁为成年人的标准进行判断,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