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孤儿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儿童必须失去双亲,或者一方父母因离婚、分居或离世等原因未给予抚养。
申请者必须年龄未满十八周岁。
申请者需要具有本地户口。
包括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等。
经户口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放《孤儿证》。
建议: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获取详细的申请指南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