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卖水的处罚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对于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而生产、销售涉水产品的行为,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依法给予违法所得1倍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还可以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若无证卖水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该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如构成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无证卖水行为涉及食品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综上所述,无证卖水的处罚从罚款到没收违法所得,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建议相关经营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