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婚迁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需要,可能还需提供村(居)委会或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
第一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第二步:携带上述材料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并提交给公安局审批;
第三步:审批通过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获取《户口迁移证明》;
第四步:持《户口迁移证明》和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根据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窗口;
结婚后,女方户口迁到男方是常规操作,但并非强制性规定,双方也可以选择不进行户口迁移。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若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