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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得变更姓名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57:45    

正在服刑或被劳动教养的人:

正在服刑或被劳动教养的人不能更改自己的姓名,因为更改姓名可能会对监狱或劳教所的管理工作造成不便,影响身份记录的准确性和改造效果。

正在被采取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被采取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逮捕等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不能更改姓名,因为这些措施涉及特殊法律程序和监管状态。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

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未能就变更子女姓氏达成协议,则不能更改姓名。

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

如果变更后的姓名可能违反社会公德或容易引起他人误解,则不予变更。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曾经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执行完毕:

如果个人涉及的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执行完毕,则不能更改姓名。

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

个人信用记录中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人,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

如果公民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因故意行为导致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则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其他特殊原因: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存在其他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特殊原因。

综上所述,姓名变更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和社会规范。如果需要变更姓名,建议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符合所有条件,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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