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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哪些属于欺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15:13    

合同欺诈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其他欺骗手段,诱使对方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根据中国法律,以下行为属于合同欺诈:

伪造合同:

使用伪造的合同主体或内容,虚构合同以骗取他人财物。

货物引诱:

谎称能提供紧缺或畅销商品,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

盗用或假冒名义:

假冒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文件与他人签订合同。

虚构主体:

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信息与他人订立合同。

虚假宣传:

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对方签订合同。

虚假价格:

设置虚假价格诱骗对方签订合同。

虚假质量:

提供质量不符的商品或服务。

虚假商品标识:

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商品标识。

虚假产权证明:

使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的票据、产权证明作担保。

无履行能力: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诱骗对方签订合同。

诱骗履行:

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履行。

逃匿行为:

在收受对方给付的财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

合同欺诈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发现合同欺诈行为,可以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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