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视为”通常指的是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某种行为,即该行为不被视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侵犯了他人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形:
在法定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其专利,不构成专利侵权的行为。例如,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
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不构成侵权。
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不视为犯罪,即这些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即便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也不视为犯罪。
这些情形都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不视为”的情形,旨在保护特定行为或主体免受法律制裁。具体情况需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