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后作出判决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适用的审判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时间的概述:
普通程序:一般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速裁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普通程序: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小额诉讼程序: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建议
刑事案件:如果案件较为简单,适用速裁程序,可能在10到15天内就有结果;若适用普通程序,则通常需要2至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至6个月。
民事案件:如果案件较为简单,适用简易程序,通常需要3个月;若适用普通程序,则通常需要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至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间均为大致范围,实际判决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对判决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