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医疗停止参保的步骤如下: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医保卡。
相关证明材料,如停止缴费的申请书、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退休证明、社区盖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等。
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
持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人员到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到其本市户籍的父(母)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医保服务大厅或各城区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办理人员处,提交暂停参保业务。
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表》。
经办人员核对参保人基本信息,审核退保资格,符合条件的给予医保退保,并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
到医保财务结算窗口办理退款。
如果因为户口迁移等原因不再属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连续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社保机构会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补缴,如果还是未能及时补缴,医疗保险将会自动停止。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医保中心,了解具体的停保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停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