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学的时间安排如下:
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在开学一周内到教务部办理复学手续。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完成,复学也要等下一年和下一届学生一起上学。
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恢复健康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经批准休学的学生逾期不申请复学者,或在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将取消学籍。
被同意复学的学生持教务部发给的《复学通知单》到学院办理注册及选课手续,恢复学习。
复学的学生必须办理降级。
综上所述,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办理复学手续,并提供必要的健康证明和完成相关手续。建议学生提前了解并遵守学校的复学规定,以确保顺利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