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书是由 卫生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具体颁发流程如下:
首先,护士需要通过国家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然后,申请人需要携带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进行护士执业注册。注册审核合格后,由卫生局的医政管理部门发放《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执业证书的具体颁发部门可能包括卫生局、卫生厅、人事局、民政局等多个政府部门,但主要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取得该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后,护士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获得有效注册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综上所述,护士执业证书的颁发主要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流程包括考试、注册和审核等环节。建议护士在申请执业证书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