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领结婚证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常住户口簿和 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一般包括未婚证明、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等。
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如果是再婚者,除了上述证件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离婚后再婚者,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丧偶者,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