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包括: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企业违反规定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企业违法与员工约定试用期,并且试用期已经实际履行的,企业应以员工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应当限期补付,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企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企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金。
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2倍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企业的规章制度违法,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缺乏必要条款或未将劳动合同给到员工,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招录时扣押员工证件、要求提供担保和收取财物,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违法扣押员工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严重违法用工,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及时提供离职证明,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没有合法经营资格,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