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双方需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携带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结婚证遗失,需先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关系证明。
提交离婚申请后,双方需等待30天的冷静期。
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携带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三份(需现场签字确认)、双方近期免冠照片、户口本、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
审查通过后,登记机关将发放离婚证书,并注销结婚证。
双方在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请注意,离婚协议书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可请专业律师协助起草。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问题,并确保所有文件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