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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集资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34:44    

网络集资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的集资活动,常见的形式包括:

P2P网络借贷

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形成资金池。

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

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

虚拟理财

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

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宣传推广和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

私募基金

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风险在不同业务间传导。

众筹项目

犯罪分子通过编造所谓的众筹项目、投资项目,欺骗集资参与人投资,影响范围更广,集资参与人遍布全国各地。

电子商务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投资基金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利用互联网投资基金形式(常见的以P2P)非法集资。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消费返利

承诺消费者在购物的同时还能获得高额返利,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先以小额返利获取信任,然后卷款跑路。

民间投融资

打着“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旗号,通过虚构投资项目或夸大项目收益,吸引社会公众参与集资。

养老领域

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等为幌子,向老年人群体进行非法集资,承诺高额回报,骗取他们的养老钱。

房地产内购和消费返利

部分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便开始提前销售房屋,有的甚至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便以“内部认购”“团购”等多种形式,提前销售、融资,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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