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等。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或死亡公证书。
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财产证明。
遗产清单,包括房产、存款、股票等。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文件。
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单位或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遗嘱(如果适用,且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填写完整的公证申请表,并由相关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处获取最新信息